公积金贷款的原因有如下几种:1、没有当地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2、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尚未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4、尚未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5、没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或没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没有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7、个人信用不好。8、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9、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